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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增加计入借方还是贷方

  • 作者:admin 发布:2024-07-17 查看:

一、营业外收入的定义及分类

营业外收入增加计入借方还是贷方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之外所获得的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捐赠利得等。这些收入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无关,但对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具有积极影响。

二、营业外收入会计处理的争议

在会计处理上,营业外收入究竟应该计入借方还是贷方直存在争议。一部分会计人员认为,营业外收入属于企业的非经常性收入,不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而应计入借方,即其他业务收入;另一部分会计人员认为,营业外收入是一种利得,应计入贷方,即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营业外收入会计处理的规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应当计入贷方。这是因为,营业外收入属于利得性质,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同,不能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同时,根据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营业外收入作为一种收入,应当计入贷方,以保持会计等式的平衡。

四、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企业处置非流动资产所获得的利得,应当计入贷方营业外收入科目。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获得的利得,应当计入贷方营业外收入科目。

3.债务重组利得: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所获得的利得,应当计入贷方营业外收入科目。

4.政府补助: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贷方营业外收入科目。需要注意的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先计入借方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贷方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5.盘盈利:企业盘点库存等资产所发现的盘盈利,应当计入贷方营业外收入科目。

6.捐赠利得:企业接受的捐赠利得,应当计入贷方营业外收入科目。

五、总结

营业外收入作为企业非经常性收入,其会计处理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贷方营业外收入科目。在实际操作中,会计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的营业外收入,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时间进行会计处理,以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企业应加强对营业外收入的管理,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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