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了盖公章还是发票章
- 作者:admin 发布:2024-06-27 查看:
发票专用章,发票上面需要盖发票专用章不能用公章。发票遗失可以使用复印件,我们一般会在复印上直接盖发票专用章就可以了。 发票复印件可以加盖企业的公章或企业的发票专用章,企业所取得的发票复印件一般无法作为财务人员的入账依据,财务人员应当以发票的发票联原件或记账联原件作为账务处理和装订归档的凭证。 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企业丢失已填开普通发票,可向开具发票方索取书面证明或其发票复印件上注明与存根联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局发票业务专用章,交丢失方作为会计核算凭证。 1、您好,发票弄丢后打印复印件加盖的是发票专用章,而不是公章。公章要盖在出具的证明上边。发票专用章的位置没有明确规定,你可以仍盖在右下角发票专用章的位置。 2、发票专用章,发票上面需要盖发票专用章不能用公章。发票遗失可以使用复印件,我们一般会在复印上直接盖发票专用章就可以了。 3、可以去医院财务科要求找出发票第二联存根,然后复印。复印后让医院加盖公章证明发票遗失,就可以去报销。不过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还是能报销的。 4、让对方公司去税局给你办个抄报税证明,再给一份记账联复印件,复印件上要补盖对方发票专用章,凭这两样就可以认证入账了。无忧哈哈猫|发布于2013-03-01举报|评论00当然要盖的。 5、请开票人复印存根联并加盖公章,注明发票联丢失,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用于记账即可。 发票丢了的处理方法如下:增值税票丢失: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如果已抵扣税不得重开;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当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 立即报告:一旦发现增值税纸质发票丢失,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丢失情况说明。登报声明:在税务机关指导下,您需要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丢失声明,以公告发票遗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办理挂失手续: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挂失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一定的挂失费用。 针对不同发票的丢失处理方法:丢失空白发票丢失空白发票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九)项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务机关会责令丢失发票的纳税人限期改成,并且处1万元以下罚款。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丢失已经开具的发票就开始复杂起来了。那么丢失的发票是已经开具专票,怎么处理呢简单来说,第一件事情,还是要报告税务机关,并接受处罚。至于会不会罚款,罚多还是罚少,要看税局对丢失发票的严重性的综合评估,这个各地区会略有不同,还是以当地税局的口径为准。 普通发票丢失的罚款标准,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九项规定,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您好,丢失一张作废发票要罚一万以下罚款。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丢失声明,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交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 立即报告:一旦发现增值税纸质发票丢失,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丢失情况说明。登报声明:在税务机关指导下,您需要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丢失声明,以公告发票遗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办理挂失手续: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挂失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一定的挂失费用。 需要区分发票的类型,然后通过以下方法补救: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是先复印存根联,然后拿到公司盖章,再之后交给客户入账;增值税发票丢失的办法是先把存根联复印,然后交给客户当地的主管税务局,等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最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发票遗失复印件盖财务章还是公章
发票弄丢后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哪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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